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中文av 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中文av 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管理办法》文件,前期通过校内导师推荐申请、学科办审核、中文av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中文av 党政联席会审定,现将中文av 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选聘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附件1: 中文av 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汇总表-生物与医药 .xlsx
附件2: 中文av 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汇总表-护理.xlsx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3日-2025年9月15日,3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文av 学科办反映,逾期不予受理。